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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kkei沒有義務持續發布日經高股息50指數,對日經高股息50指數任何錯誤、延遲或遺漏不承擔任何責任;Nikkei有權更改日經高股息50指數相關訊息,並暫停或停止該指數的計算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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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基金可能面臨之風險包含但不限於類股過度集中風險、債券流動性風險、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匯率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之風險、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等,而基金所投資之債券可能隱含發行人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中國信託恒生中國高股息 ETF 基金」主要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企業所發行股票,因其波動性及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基金淨資產價值可能承受不同程度的影響,另基金可能會因利率變動、匯率變動、市場流動性變動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故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基金上市/上櫃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市/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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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相較於追蹤市值加權指數之ETF,可能有相當比例持股投資於市值較小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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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中查詢。本基金並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中國信託亞太高股息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為中國信託優息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之子基金。本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本基金為指數股票型基金,基金核准成立後將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申請上市交易,本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與標的指數相關之有價證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標的指數成分國家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標的指數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本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本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應依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市日後將依臺灣證交所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配息可能會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淨值組成項目查詢: http://www.ctbcinvestment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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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E 免責聲明】經許可使用來源 ICE Data Indices, LLC(以下稱 ICE Data)。ICE 15 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ESG 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券指數(以下稱「系列指數)係 ICE Data 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營業標章,且已與系列指數一併授權以供中國信託投信針對中國信託 15 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 ESG投資級美元公司債券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基金」)使用之。中國信託投信及基金均非由 ICE Data Indices, LLC、其關係企業或第三人供應商(ICE Data 和其供應商)贊助、背書、販售或宣傳。ICE Data對中國信託投信之惟一關係,僅止於授權特定商標和商號以及指數或指數成分。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提供任何保證、陳述及所有的明示和/或暗示,包括對適銷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或使用的包括指數、指數數據以及包含相關或衍生的任何信息(Index Data)的任何保證。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對指數和Index Data的充分性、準確性、時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損害或責任,均按「原樣」提供,使用者取得相關資料的風險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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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本基金投資具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債券之風險:TLAC 債券係為保護公眾利益或發行人因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等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之情事,須依該發行機構註冊地國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性質之債券。該債券發行機構屬於全球重要的系統性銀行之一,其所發行的債券屬TLAC 債務工具,當金融機構出現資本適足率低於一定水平、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故當發行機構發生破產或進入處置程序,會導致債券減少或取消利息及本金,在最差的情況下,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投資於具總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LAC Bond)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但為符合標的指數組成內容而超過前述比重者,不在此限。本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本子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永續相關重要發行資訊之揭露請詳見公開說明書,定期評估資訊將於公司網站(https://www.ctbcinvestments.com)公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各子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各子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各子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本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各子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本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子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淨值組成項目查詢:https://www.ctbcinvestments.com。
【ICE 免責聲明】
「ICE 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指數」(ICE Enhanced Yield 15+ Year Investment Grade Senior US Developed Markets Corporate ESG Screened Index) (以下稱「系列指數)係 ICE Data 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營業標章,且已與系列指數一併授權以供中國信託投信針對「中國信託投資級債券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中國信託15年期以上已開發市場投資級優化收益ESG美元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基金」)使用之。
中國信託投信及基金均非由ICE Data Indices, LLC、其關係企業或第三人供應商(「ICE Data 和其供應商」)贊助、背書、販售或宣傳。ICE Data和其供應商針對尤其是產品內之證券投資明智性、信託或指數追蹤一般市場績效之能力,不做任何相關聲明或保證。ICE Data對中國信託投信之惟一關係,僅止於授權特定商標和商號以及指數或指數成分。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提供任何保證、陳述及所有的明示和/或暗示,包括對適銷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或使用的包括指數、指數數據以及包含相關或衍生的任何信息(「Index Data」)的任何保證。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對指數和Index Data的充分性、準確性、時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損害或責任,均按「原樣」提供,使用者取得相關資料的風險自行承擔。


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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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投信獨立經營管理】
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本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本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或可至下列網址查詢: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或經理公司網站(http://www.ctbcinvestments.com)。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基金之績效,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本基金為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本基金投資目標未追蹤、模擬或複製特定指數之表現,而係經理公司依其所訂定投資策略進行基金投資。由於債券市場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之情形,故可能在需求之急迫性及買方接手之意願不足等因素下,而影響債券取得成本或出售價格,致使基金淨值下跌,另外本基金之投資標的主要為債券,其存有債券發行人之信用違約風險。本基金主要投資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之非投等級之非投資等級債券,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且債券價格可能因發行人實際與預期盈餘、管理階層變動、併購或因政治、經濟不穩定而增加其無法償付本金及利息或企業直接宣告破產的信用風險,尤其於經濟景氣衰退期間,稍有不利消息,此類證券價格的波動可能較為劇烈,而導致基金產生損失,基金不適合無法承受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宜斟酌個人風險承擔能力及資金可運用期間之長短後投資。本基金為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基金成立後將向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以下簡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交易,本基金資產主要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及證券相關商品,投資人交易本基金除需承擔匯率波動風險外,應特別注意本基金投資標的國家或地區之證券市場交易時間與臺灣證券市場交易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本基金集中市場交易可能無法完全即時反應本基金投資組合之價格波動風險。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本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櫃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櫃後的次級市場成交 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櫃後之買賣成交價格無升降幅度限制,並應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有關規定辦理。本基金於上櫃日後將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盤中估計淨值供投資人參考。基金淨值以新臺幣計價而基金主要投資標的為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因此匯率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之計算,而計算盤中估計淨值所使用的盤中即時匯率,因評價時點及資訊來源不同,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匯率或有差異,因此計算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基金淨值計算之基金投組或有差異,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基金最高可投資基金總資產30%於符合美國Rule144A規定之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故而發行人之財務狀況較不透明,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本基金得投資於應急可轉換債券(Contingent Convertible Bond, CoCo Bond),其發行主體為各國銀行,其主要風險為金融領域集中度風險、資本結構倒置風險、觸發事件轉換風險、減記、息票取消風險、流動性風險等,當銀行的資本適足率低於法定水準,或主管機關權衡發行機構已達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將觸發CoCo Bond強制轉換成普通股,而債券持有人轉換成銀行股東並分攤銀行損失。本基金投資具總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債券之風險:TLAC債券係為保護公眾利益或發行人因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不能支付其債務或有損及存款人利益之虞等業務、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之情事,須依該發行機構註冊地國主管機關指示以減記本金或轉換為股權方式吸收損失性質之債券。該債券發行機構屬於全球重要的系統性銀行之一,其所發行的債券屬TLAC債務工具,當發行機構出現重大營運或破產危機時,得以契約形式或透過法定機制將債券減記面額或轉換股權,可能導致客戶部分或全部債權減記、利息取消、債權轉換股權、修改債券條件如到期日、票息、付息日、或暫停配息等變動,故當發行機構發生破產或進入處置程序,會導致債券減少或取消利息及本金,在最差的情況下,將損失所有投資本金。有關TLAC債券風險請詳見公開說明書。投資於具總損失吸收能力 (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 TLAC)債券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本基金可投資於轉換公司債,由於轉換公司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特性,因此除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及信用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此外,非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之轉換公司債所承受之信用 風險相對較高。本基金投資於基金受益憑證部份可能涉有重複收取經理費。本基金之配息級別採每月配息評價機制,本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淨值組成項目查詢:http://www.ctbcinvestments.com。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投資人於次級市場交易本基金將被課徵證券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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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基金上櫃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本基金之操作目標在追蹤與標的指數相關之報酬,而標的成分債券價格波動(包括但不限於受利多、利空、債券交易市場流動性不足、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等因素影響)將影響基金標的指數的走勢,然基金追求標的指數報酬之目標,不因標的指數劇烈波動而改變。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上櫃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3)基金以新臺幣計價,而本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或期貨標的可能為新臺幣以外之計價貨幣,由於本基金暫不從事匯率避險,因此本基金承受相關匯率波動風險可能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可能面臨之風險包含但不限於債券流動性風險、匯率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之風險、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等,而基金所投資之債券可能隱含發行人無法償付本息之違約風險,本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
【 ICE 免責聲明】經許可使用來源 ICE Data Indices, LLC(以下稱 ICE Data)。ICE 美國政府 0 至 1 年期債券指數(以下稱「系列指數)係 ICE Data 或其關係企業之服務/營業標章,且已與系列指數一併授權以供中國信託投信針對中國信託美國政府 0 至 1 年期債券 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稱「基金」)使用之。中國信託投信及基金均非由 ICE Data Indices, LLC、其關係企業或第三人供應商(ICE Data 和其供應商)贊助、背書、販售或宣傳。ICE Data對中國信託投信之惟一關係,僅止於授權特定商標和商號以及指數或指數成分。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提供任何保證、陳述及所有的明示和/或暗示,包括對適銷性或適用於特定用途或使用的包括指數、指數數據以及包含相關或衍生的任何信息(Index Data)的任何保證。ICE Data及其供應商不對指數和Index Data的充分性、準確性、時性或完整性承擔任何損害或責任,均按「原樣」提供,使用者取得相關資料的風險自行承擔。


基金配息不代表基金實際報酬,且過去配息不代表未來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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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本基金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本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本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下列網址查詢本公開說明書:本公司網站(www.ctbcinvestments.com)或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本公司及各銷售機構備有簡式公開說明書或公開說明書,歡迎索取。基金上市日前(不含當日),經理公司不接受基金受益權單位數之買回。本基金並無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故投資本基金可能發生部分或全部本金之損失,最大可能損失則為全部投資金額。金融消費爭議處理及申訴管道:就本公司所提供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投資人應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若三十日內未獲回覆或投資人不滿意處理結果得於六十日內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申請評議。本基金可能面臨之風險包含但不限於類股過度集中風險、產業過度集中或產業景氣循環之風險、投資地區政治或經濟變動之風險等,基金所投資標的發生上開風險時,基金之淨資產價值可能因此產生波動。本基金以追蹤標的指數報酬為操作目標,而標的指數之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將影響標的指數的走勢,當標的指數的成分證券價格波動劇烈或變化時,本基金之淨資產價值亦承受大幅波動的風險。本基金雖以追蹤標的指數為操作目標,然下列因素仍可能使基金報酬偏離標的指數報酬,且偏離方向無法預估:(1)本基金可能因應申贖或維持所需曝險比例等因素而需每日進行基金曝險調整,故基金淨值將受到所交易之有價證券或期貨價格波動、交易費用、基金其他必要之費用(如:經理費、保管費、上市費等)或基金整體曝險比例等因素影響而使基金報酬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2)本基金投資組合與標的指數相關性將受到基金持有之有價證券或期貨與標的指數之相關性等因素影響。此外,基金投資組合中如持有期貨部位,因期貨的價格發現功能使其對市場信息、多空走勢之價格反應可能不同於所對應的有價證券,因此當市場出現特定信息時,基金淨值將同時承受期貨及所投資之有價證券對市場信息反應不一所產生的價格波動影響,可能使基金報酬將與投資目標產生偏離。基金自成立日起,即運用基金資產進行投資組合佈局,基金投資組合成分價格波動會影響基金淨值表現。投資人於基金成立日(不含當日)前參與申購所買入的基金每受益權單位之發行價格,不等同於基金掛牌上市之價格,參與申購投資人需自行承擔基金成立日起至掛牌日止期間之基金淨資產價格波動所產生折/溢價的風險,本基金上市後的次級市場成交價格亦可能不同於基金每營業日結算所得之淨值,而有折/溢價之交易風險。基金受益憑證上市後之買賣成交價格應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證交所)有關規定辦理。投資人應注意盤中估計淨值與實際淨值可能有誤差值之風險,經理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時間內提供的本基金盤中估計淨值僅供投資人參考,實際淨值應以本公司最終公告之每日淨值為準。本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於獲配息時須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
【指數免責聲明】臺灣指數公司特選小資高價 30 指數係由臺灣指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指數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檯買賣中心) (以上機構合稱「合作單位」)共同開發,並由臺灣指數公司單獨授權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合作單位」並未以任何方式贊助、背書、出售或促銷「中國信託特選小資高價 30ETF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且「合作單位」亦未明示或默示對使用指數之結果及/或指數於任一特定日期之任一特定時間或其他時間之數據提供任何保證或聲明。指數係由臺灣指數公司所計算。然「合作單位」就指數之任何錯誤、不正確、遺漏或指數資料之傳輸中斷對任何人均不負任何責任,且無任何義務將該等錯誤、不正確或遺漏通知任何人。